• 广告图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DELL EMC存储设备2024年原厂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9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DELL EMC存储设备2024年原厂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DELL EMC存储设备2024年原厂维保服务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ZB-16-04F-2024-D-E24766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详见磋商文件。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一)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二)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磋商,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磋商。

四、供应商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独立于采购人,且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磋商项目响应。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提供响应供应商股东构成情况表,相关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截止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未被纳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或其它禁止投标名单之内(截止本项目磋商截止日,已解除黑名单或其它禁止投标名单处罚的除外)及与采购人无合同纠纷。

(六)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最终以磋商小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核对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一)获取时间:

请供应商于202411190830分至20241128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获取。

(二)获取方式:

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后,按要求获取。

(三)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四)免责声明: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文件获取及支付均属无效。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响应截止及开标时间、磋商地点(具体时间和磋商地点以公告为准)

(一)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29日上午10:00分。

(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6号会议室。

(三)开标时间:20241129日上午10:00分。

(四)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66号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具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

(五)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农信官网(网址:http://www.gdrcu.com/gdrcunew/)、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黄虹丹、唐苏辉、庞森丹

联系电话:13926028616

电子邮箱:huanghd@gcbidding.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大厦8楼

采购人: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38号广东农信大厦

九、其他

供应商接受采购邀请或购买磋商文件后不再参与磋商的,应提前在距离磋商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若未提前通知采购人,无故不参与磋商,而给采购人的采购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甚至损失的,将会被列入采购人禁入名单,至少一年内不得再参与采购人的采购活动。


  相关链接:
https://www.chengezhao.com/cms/post/1/4/145950/

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20241118


APP下载
微信
公众号
智能客服
回到顶部